北京有哪些比较好的白癜风医院 https://disease.39.net/bjzkbdfyy/250518/q7vi1yu.html当下,不少家庭都会养宠物狗,当爱自由的宠物狗和路人相遇,产生损害时,狗的主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?前不久,我们就曾报道了这样一起发生在北京石景山的案件,王先生早上溜旱冰时,遇到一只没有拴绳拉布拉多犬,人和狗发生了碰撞,王先生摔成了10级伤残,事后王先生将狗主人秦先生告上了法院,近日,这起案件有了结果,我们来看报道。
年8月3日早上,62岁王先生来到石景山游乐场,穿上轮滑鞋准备晨练,此时,秦先生牵着自家的拉布拉多犬,也来到了广场上。松开狗绳的拉布拉多犬开始在广场上撒欢儿,跑到广场边缘时,王先生滑着轮滑正巧经过,人和狗撞在了一起,王先生摔了出去。
经诊断,王先生左股骨粗隆间骨折,老年性骨质疏松,伤残程度构成10级。王先生认为,秦先生作为狗主人,没有尽到充分的看管义务,将其告上法庭,索要20余万元赔偿。年10月15日,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王先生说,事发时,拉布拉多犬突然从他左侧窜出来,撞在他腿上,来不及躲闪才摔倒,根本原因是秦先生没有拴狗绳;对此,秦先生并不同意,他说,事发前的一刻,他的拉布拉多犬并没有奔跑,王先生摔伤,是由于他轮滑速度太快,使其自身陷入了危险的境地。
到底是狗撞了人?还是人撞了狗?王先生和秦先生在法庭上争执不下。由于双方的说法悬殊太大,现场监控又无法清楚的还原事发情况,为了谋求纠纷的圆满解决,承办人姚媛尝试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。姚媛法官说,调解过程,实际是法院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、教育的过程。本案中,秦先生承认事发时确实没有拴狗绳,针对这一关键问题,法官先对被告秦先生进行了释法说理。
在法官姚媛和双方反复释明法律关系后,王先生和秦先生同意进行调解,年11月20日,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,并当庭履行了协议内容。承办人姚媛说,由于养犬、溜犬问题引发的伤人事件,近年来时有发生,文明养犬不应是一句空话,任何不文明养狗行为,最终不是伤人,就是伤己。
据了解,即将实施的《民法典》在“饲养动物损害责任”一章中,不仅明确了,饲养动物造成损害时的责任划分,还作出了倡导性的规定: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,尊重社会公德,不得妨碍他人生活。姚媛法官说,一方面法律法规约束养狗人,更重要的是需要养狗人认同、主动配合,养成文明养狗的行动自觉,这样城市也会更进一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