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州晚报讯近日,市农委会同市公安局发布《兰州市关于修订发布禁养犬名录的通告》,规范养犬行为。修订后的禁养犬名录规定,从年1月1日起,兰州市的严格管理区将严禁饲养藏獒、德国牧羊犬等42个犬种和成年体高超过50厘米(肩高)的其他烈性犬、大型犬(杂交犬)。
严格管理区禁养42种犬
根据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》,本市养犬管理按照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管理。其中,城关区、七里河区、安宁区、西固区为严格管理区,永登县、榆中县、皋兰县及红古区为一般管理区。经区(县)人民*府决定,严格管理区内的乡村区域可以调整为一般管理区,一般管理区内的城镇区域可以调整为严格管理区。兰州新区、高新区应当根据养犬实际,自行划定或调整养犬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,并及时向社会公布。严格管理区内,个人不得饲养禁养犬,并禁止繁殖、经营禁养犬。
这意味着,此次修改禁养犬名录后,至少在城关区、七里河区、安宁区、西固区4个严格管理区将严禁饲养藏獒、意大利纽波利顿犬、拉布拉多犬等42个禁养犬种和成年体高超过50厘米(肩高)的其他烈性犬、大型犬(杂交犬)。自年1月1日起,对禁养犬将依据《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》予以处理。
兰州市农业委员会畜牧处相关负责人表示,此次修订禁养犬目录,是经医院的专家论证,学习研究了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等城市的《养犬管理条例》,并根据兰州的实际情况召开了专家评审会议,才对禁养犬种类做了增加。禁养犬种主要以大型犬和攻击犬类为主,这些犬种对社会和个人都有危害性,修改禁养犬种名录,也是出于对社会安全的考虑。
已经有禁养犬的怎么处理?
“养狗禁令”一出,引起了社会的广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