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到“养狗”这个话题,永远都有争议,不养狗的人能说出种弊端,而爱狗人士也能给出种理由,双方的争执由来已久,从当年玉林狗肉节开始,至今都没有停歇过,反而大有愈演愈烈的势头。而近日发生在太原的一件冲突又让人们把讨论的焦点集中在“狗”的身上
事发太原市十二院城小区,5月14日,有位女士报警称1岁的孩子遭到一只体型较大的拉布拉多犬的惊吓,狗没有拴绳,3次扑向孩子,孩子被吓得痛哭不止。该女士大声询问这是谁家的狗,都没有回答,一会过来一个女人说是自己的狗,孩子的母亲质问“这么大的狗为什么不拴绳,都把孩子吓哭了”,谁想狗主人给出个让人气愤的回答:怕咬,你怎么不把孩子栓起来!结果双方就发生了争吵,狗的女主人不但咄咄逼人,还要上前打人,最后在周围人的劝说中才悻悻离去,而孩子母亲立即就报了警
当民警赶到的时候,狗主人和狗早已不见踪影,因为无法找到狗主人,最终也没有什么处理。当记者到物业询问的时候,物业说那片区域不属于监控范围,但是可以提供帮忙,只不过如果和案件有关的话,最好还是由派出所出面。
文明养狗、依法养狗已经实施多年,在去年,各地都明文规定:养狗者要办理相关手续,在遛狗的时候必须为狗佩戴牵引绳,还要及时清理狗的排泄物。可如今不但没有拴绳,反而让别人把孩子栓起来,这不是强词夺理又是什么?有些网友说“规范养狗,其实规范的是那些素质低下的养狗人”,以前觉得这句话有点刻薄,但是现在看来简直太有理了。
养狗是个人行为,别人是没有权利制止和禁止的,但是,不管什么行为都必须建立在不影响他人生活、不破坏社会秩序的基础上,当你尊重别人的时候,别人也会相应的尊重你,反之,你都不顾及对别人的影响了,谁还愿意再体谅你?
去年,尤其是下半年,多地接连发生恶狗伤人的事件,而受害者往往是老人和小孩这些没有自卫能力的人居多,这彻底激怒了大家,于是,木糖醇、异烟肼、火腿夹钩等极端手法相继出现。我曾亲眼看见过一次狗中毒的事件,很凄惨,狗主人也是声泪俱下,当时很同情,也对那些作俑者的出发点产生质疑,但是扪心自问,到底是谁造成了这样的“对立”呢?
恶狗伤人确实是意外,但是作为狗主人,是不是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?可现实呢?有几个狗主人在意外发生后主动担责的?有些避重就轻,有些不闻不问,还有些气焰嚣张,因此发生的冲突屡见不鲜、个别甚至大打出手。狗好好的时候,装的跟个大尾巴狼似的,好像养只狗就多有身份、多有情调、多有素质,这时候自我定性——爱狗人士;可是一旦狗咬了人,就先把责任往别人身上推,这个时候就完全成了“无赖”,能不惹大家生气吗?而且狂犬病有20年的潜伏期,哪个狗主人愿意为此承担责任?
爱狗,没错;养狗,也没错;还是那句话,别影响别人!而且现在养狗条例也出来了,要么就老老实实依法养狗,要么就从痛苦中学习!那些极端手段难道不是被养狗人给逼的吗?哪位父母都不愿自己的子女受伤,哪位子女也不希望自己的父母受伤,所以,千万别怀疑大家保护家人的决心
至于太原那个狗主人,还真希望早日找到她,让她为她的所作所为承担代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