宠物对人确实有很强的陪伴作用,一些人真的把宠物当成自己的家人,这是每个人自己的选择无可厚非。那么当您的宠物死于非命,作为主人也一定是非常的难过,家住北京昌平区北七家镇某小区的王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打击。一次深夜的遛狗,竟然让她养了两年的拉布拉多犬直接死亡,更是暴露出了她所居住小区的一个重大安全隐患。近日王女士将小区物业告上昌平区人民法院,索赔各项损失共计四万余元。
当晚王女士在深夜11点半外出遛狗,她的这只拉布拉多名叫百香果,当走到小区内的绿地时,百香果跑进了草坪玩耍。但是突然它的两只后腿陷进了地面里,王女士说当时她牵着狗绳,但是也没能阻止百香果向下滑落。没想到狗狗竟然踩进了一口深井里,因为狗狗体重太大,最终连狗绳都断掉了,百香果还是坠入井中。
随后王女士就报了警,很快消防部门和民警都赶到了现场,但是因为小区路口太过狭窄,消防车无法开进小区,专业的救援设备无法使用。最终消防部门只能利用绳索和钩子实施救援,但是这口井又窄又深,成年人无法进入,所以最终也没能救援成功,只钩上了宠物犬的狗链衣服。
而这口井究竟是什么井,为什么又会出现在小区的绿地里,谁也不知道,而且物业部门不仅是姗姗来迟,更是没有带来任何帮助。最终直到几天后,物业部门才将王女士爱犬百香果的尸体打捞上来。经过核实这是一口深20多米的窨井,虽然井口很狭窄成年人掉不进去,但是对于小孩子来说非常危险,可以说百香果的死,是替主人或者说是小区的其他业主挡了灾。
但是针对这件事,小区的物业一直没有表态,也没有对王女士进行赔偿,这样王女士才将物业告上法院,索要宠物犬的购买、饲养、丧葬费用和自己的精神损失费共计4万余元。但是庭上物业部门的委托代理人表示,王女士告错了人,因为这口井不该物业部门管,物业也不知道这口井的存在。
被告代理人拿出了小区的各种图纸,里面确实没有标注这口井,物业部门说这口井既然在图纸里不存在,他们也就无从知晓,更不可能负责管理。根据物业部门的说法,这口窨井应该是因为去年北京雨季的强降水,导致泥土松软,并且通过狗狗的刨、蹬等动作,才显现出来,之前应该一直是埋在地下的,所以这个小区18年来从未发现有这么一口井。
之后王女士的委托代理人又表示,物业部门没有尽到相关的管理责任,没有及时发现,所以才造成了事故的发生。但是物业部门的委托代理人直接又提出了更尖锐的问题,他表示王女士的这条狗本就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小区内。因为王女士的这条狗是一条70多斤重的大型犬,并不能在这个小区内饲养。
但是王女士却拿出了自己的狗证,证明自己是合法养犬,但是物业部门却发现,这个狗证上的登记地址是小汤山镇,并不是王女士所租住的北七家镇,所以这里依然存在问题。而且物业部门又进一步拿出了一个证据,就是事发当晚的监控录像,在录像中,王女士遛狗并未拴绳,所以物业部门认为这一切都是王女士自己的责任,物业部门并不该为此事负责。
在庭上双方是互不相让,王女士诉说着她对宠物的喜爱和怀念,责怪物业没有尽到责任。而物业部门则是分毫不让,把责任撇的一干二净,最终法官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,决定继续深入调查,当庭并未宣判,我们也将对此案持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