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浙江杭州的汪女士在收房时差点哭了出来。
租客方先生养了一只拉布拉多和一只法斗,两只狗咬坏了不少家具,四个桌子腿,有三个被狗啃坏了,沙发和窗帘惨不忍睹,墙壁也被弄得面目全非。汪女士表示将这些全都换成新的,需要两三万左右。
租客方先生表示,对于狗咬坏的部分,他完全承认,可以承担赔偿责任。但问题在于,他租了四年,有的损坏部分不是被狗弄坏的,而是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损耗,不应该由他来赔偿,因为合同里已经约定了房东有维护管理的义务。
方先生交了元押金,汪女士认为这块钱完全不够赔偿自己的损失,但方先生却认为,除掉折旧费用,汪女士应该返还他元。双方没有协商一致,打算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。
沈阳也有过类似的案例,老徐以元每月的价格,将房子租给了小段,小段支付了元保证金,双方约定,小段违约时,可以扣除相关费用,合同终止或到期时,应该返还保证金。
合同到期后,老徐认为小段养的宠物狗给房中的家具和墙面造成了损害,于是将保证金作为赔偿金扣留了下来,没有及时还给小段,小段不服,将老徐告上了法院。老徐也不服,认为维修和粉刷墙面的费用,远不止元,提出了反诉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老徐未能证明墙壁和家具是在小段承租期内损害的,判老徐将元保证金还给小段,鉴于房屋内的墙壁上确实有污迹,酌情判处小段给付元墙面清理费。
按照《民法典》规定,租客若是按照约定使用了租赁物,哪怕是租赁物出现了损坏,也不需要赔偿。若是没有按照双方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,导致了损坏结果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,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。
也就是说,沙发、床铺、窗帘在正常过程中产生的折旧和损耗问题不需要赔钱,若是承租人没有尽到对宠物的管理义务,放任宠物破坏了这些设施,就需要赔钱。但矛盾在于,现实中两种损失往往是并存的,很难找到令双方都满意的责任划分方式,所以这类纠纷才屡见不鲜。
这就提醒房东们,在签订租房合同前,要先明确下家具等设施的新旧损耗程度,并且拍照当作证据,在发现租客们养的宠物破坏房内设施时,要及时地采取措施,终止合同并且索赔,时间长了就很容易扯皮。
租客们也应该规范下自己的行为,哪怕不是自己的房子,也要有基本的爱护之心。租房前先问问房东可不可以养宠物,可以的话需要对宠物严加管理,避免它们搞破坏。这样做既能够避免和房东之间的纠纷,也可以让大众对养宠人群的印象变得更好。方先生这样的人多了,房东们就会警惕和反感养宠物的人群,其他人租房子会被歧视。
截至年,中国宠物的数量已经超过了1亿只,其中猫狗是绝对的主流。养宠物,可以帮助年轻人解压,可以让老年人的情感有所寄托,可以提升大众的生活质量。但遛狗不牵绳、猫狗随地大小便、宠物乱叫扰民之类的不文明养宠行为屡屡出现,使得部分人对宠物和养宠人群产生了反感。
宠物主人们想要有好的养宠环境,就需要规范自己的行为。在养宠物之前,应该先思考下自己的能力,看看自己的精力和财力能否负担得起,不要看别人养了宠物,自己就跟风去养。在宠物小的时候,就需要训练它们,让它们习惯人类社会的生活,避免宠物过度敏感,随便咬人。带宠物出门时,要做好基本的防护措施,佩戴口罩和牵引绳,避免路人被惊吓到,也可以避免宠物乱吃东西乱跑。
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?